Day 36 20090808 向科克進發
科克是Cork的中文名字, 不過, 我已經習慣了叫她Cork。
早上跟阿細道別後, 我一人拖著行李及背囊去到狗仔巴站, 經歷四個半小時的車程, 到了Cork市中心。老闆叫我自行上9TO6公司坐一會, 等他們的同事下班。我出去市中心吃了一頓三文治餐, 花了8歐多。
大概下午五時多, 亦即接近9TO6的下班時間六時, Leo叫我坐上老闆娘的私家車, 接我去宿舍放下行李。我所住的宿舍, 位於Blackpool一間名叫「長城」的中餐館樓上, 而「長城」的老闆, 就是9TO6的老闆, 亦即我老闆。
據知, 我在宿舍將會與「長城」的員工同居。他們大多是福建人。一進入我的房間, 第一感覺真的不想住在這裡。面積只有一張床再大一點的房間, 有上下兩扇窗, 窗長期被打開, 而且有些飛蚊及蒼蠅經常透過窗戶, 在房內外徘徊。
我看見這情況, 真的有點可怕。放下行李之後, 老闆著我到「長城」坐下來, 但沒事幹, 只是閒聊。
幾個小時內, 我和老闆都沒有太多的說話。其中一個話題, 就是他拿著手上的「長城」menu, 問我關於設計的問題。要我老實說的話, 我會毫不客氣。不過那情況之下, 只好認同他所謂的「設計」, 免得被訓話。其餘的時間, 老闆只顧自己玩手機, 有時不斷的走來走去, 幫忙打理餐館的生意。我一直都是呆著, 便跟那個看上去非常年輕的小樓面聊天。他對我很客氣很有禮貌, 名字叫得青, 來了Cork工作只兩個月。得青以及老闆一家, 都是福建人, 所以有時他們說的福建話, 我完全聽不懂。
一直呆到晚上, 老闆說的話不過十句。除了令我汗顏的「設計理論」之外, 還有教我去附近的DUNNER STORE買日用品等。我可以做的, 只有唯唯諾諾。
到了不知晚上甚麼時候, 我已經很累了。老闆突然主動「放人」, 叫我上宿舍休息, 我急不及待的「聽話」。上房間準備收拾了。
我還未可以上網, 要等長城的員工下班回來, 才可以問問他們上網WIFI的密碼。而我的床, 亦髒得很誇張, 用的都是舊棉被, 看上去已知道是很久沒有洗的那種。我並沒有準備新枕頭套及被單, 所以不敢睡在這裡。之後我準備新的衫褲, 準備洗澡。
怎料, 剛洗澡不久, 浴室門外有嘈雜聲, 幾秒之後, 有人大力拍打浴室門, 叫我不要繼續洗澡, 因為樓下餐館正在漏水。
天! 那我該在甚麼時候洗澡? 待餐館的員工們下班, 凌晨一時後, 讓他們一個二個輪候洗澡完, 我才有機會去洗澡麼? 樓下漏水的話, 餐館要有責任去修理, 而不是要將這狀況讓我去承受! 這荒謬的事令我非常憤怒, 我連洗澡的自由都要受到管制。
這宿舍的廳, 只有幾張又爛又髒的沙發, 我永遠都不會坐上去的, 沒有電視及任何傢俱, 我只有在房內才得到真正的自由, 做自己喜歡的事。但是, 對著房中的四道牆, 我已經沒有甚麼可以做, 這時候, 我只好呆等。
在甚麼都不能做的情況之下, 我感到有點浪費青春。只好待到那些員工回來之後, 再苦苦地哀求他們給我上網密碼, 結果他們拖了我足足數個小時, 原因是要擦地、擦廁所。我不知道他們這行動是因為今天是星期六才做, 還是每天都會做, 但我更不敢相信, 即使他們怎樣努力擦, 宿舍都還是很髒。亦由於周圍都見到蜘蛛網的關係, 我叫這宿舍做「蜘蛛屋」。
未簽約, 始終有風險, 所以我不能那麼快便決定去租屋住。要在這蜘蛛屋忍受不少於兩星期的日子, 我感到徬徨。不過無論怎樣, 我都覺得自己得要撐下去。說不定, 工作做得開心穩定, 老闆決定長期聘用我, 我再用發了的工資去租一間舒服的房子, 繼續獨自的在Cork做孤獨港男…
經我歸納後, 蜘蛛屋有以下幾點最令人反感的地方:
一、屋的每一角都有蜘蛛網, 有的積聚久了, 還會有塵堆。
二、屋內永遠都會有陣異味, 不知從那裡來的
三、屋內的窗戶, 經常有飛蚊及蒼蠅飛入來「探望」我們, 在浴室的窗都不例外, 這些小動物很樂意陪伴我們如廁及洗澡
四、浴室的玻璃門壞了, 要很用力才可關上, 要是不關, 會弄濕地面。
五、洗澡用的花曬按鈕, 都是壞的, 要非常非常用力才可開動它, 否則只會像洗手盆的水掣一樣, 幾秒後會自動關掉, 很不方便
六、洗澡時, 樓下餐館會漏水, 當你滿身梘液及洗頭水時, 餐館員工會走上來叫你停止洗澡, 令你非常狼狽
七、廚房雪櫃永遠藏著惡臭, 但又不是放了很多食物, 原因未明
八、廚房經常有吃剩的食物被遺棄在一二角, 沒有人去清理, 不知這是否他們的生活習慣
九、廚房的碗碟及爐, 永遠都洗不乾淨, 不難發現有舊食物漬, 令你不敢使用。
十、還有很多可能已經藏匿已久的小動物, 牠們尚未現身, 不過我時常都感受到牠們的存在。
之前提及過, 在愛爾蘭租屋, 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因為多數都要簽合約。通常合約都最少一年。但如果真的要中途搬走的話, 在這裡有不成文的規定, 就是租戶要自行找到下一個租戶來「頂」, 按金私下交收, 這樣就可以順利脫身。就我的情況來說, 老闆未給合約我簽, 我是不會租屋的。當然, 若我能忍受這宿舍若干時間, 老闆最後決定不聘用我, 加上我拿了應有的工資, 我是沒有捐失的。很矛盾, 唯有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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