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為G9相機充電, 因為在去完Dunluce Castle的那一刻, 我發覺已經不能啟動它, 直接地想到的原因是沒有電, 所以才在hostel房內插上電源充電。
但當早上起來, 發現充了電的G9仍然不能啟動的時候, 我已經證實, G9壞了!
對我來說, G9就是我的記錄工具、玩具、甚至工作上的好幫手, 我與它的關係, 可以說是唇齒相依, 可惜, 這片「唇」在今天, 正式壞了。我很遺憾, 亦沒有說很多的話, 只在心中盤算著, 愛爾蘭有沒有Canon的分支? 我可以拿G9去保用整理嗎? 都柏林市內有沒有修G9的店? 價錢怎樣? 很多很多的問號, 我知道現在想都沒用, 只是控制不了自己。
這天不能拍照, 所以一看到特別的事物或建築時, 經常要靠口水及Ryan借相機給我拍照, 又或是要求他們當攝影師, 幫我跟那些景物合照。
吃過早餐, 我們快速的check out, 離開hostel。我負責帶隊, 因為我很喜歡做這類領軍工作。記得在中學時代, 我參加了「愛丁堡公爵獎勵計劃」(The Duke of Edingburgh's Award, 簡稱DEA, 亦即回歸後的「香港青年獎勵計劃」), 經常要去野外定向的活動, 在大帽山、西貢赤徑、沙田等多座山步行, 甚至露營, 學習團體活動兼野外生活技能。我在團隊中, 通常都是比較喜歡拿地圖的一個, 亦很喜歡走到最前, 所以很自然的變了帶隊, 指引各團員的方向, 帶領大家從深山的迷局中, 走出正確的路。
這次在Belfast的最後一天, 我同樣的拿著地圖, 根據昨晚所定下的路線, 將「check point」逐一攻破。第一站是Merchant Hotel。其實沒甚特別, 去到的時候, 發覺最吸引的地方, 就是門外的建築及設計。我跟Ryan進入裡面走了不夠一分鐘, 便出來在門外拍照, 再離開現場。第二站是位於Bridge Street街頭的郵局。 是我提議去此處的, 因為我昨天買了數張postcard, 昨晚全都寫了, 希望在今天還在Belfast的時候, 以英國的郵票寄出。不然的話, 要返回都柏林寄, 就失去意義了。
第三站乃Castle Court Centre。雖然在不知道是甚麼地方, 只是計劃的時候, 在地圖上見到一個面積頗大的商場, 便把它圈了出來。進入商場, 各自逛街, 約定某時間在電梯口等。我與Ryan一起上了二樓看男裝, 我看見一頂黑色的紳士帽, 真的希望放縱一下自己, 花3歐買了它。不過我始終覺得, 這些不是日常必需品, 加上我現在尚未安頓, 回到都柏林要投靠朋友, 在Cork的工作又未考慮清楚等, 這時候去購物, 似乎真的不太恰當, 即使是3歐, 也覺得很「貴」。因為未有收入的時候, 我認為要小心為上, 即使老闆口頭答應聘請自己, 我都非得要順利收回第一次工資才放心不可。說了那麼多道理, 最後都還是買了一件1.9英鎊的桃紅色短袖tee, 就當是送給自己在Belfast的紀念品, 哈哈。
第四站, 我們去到Victoria Square。這座大型商場, 是當地都一個熱門逛街勝地。不過我們只是真的「齋逛」, 並沒有消費。唯一的娛樂, 就是周圍拍照。來到電影院附近, 看見一張「哈利波特6」的宣傳廣告, Ryan、小P、Winnie及八神, 都擺了與廣告中四位角色同樣的姿勢, 胡鬧一番。
第五站, 是比較接近River Lagan河畔的Belfast Waterfront Hall。那是一處類似香港會展的地方, 不過體積就比會展小很多。到這兒, 要沿Chichister Street向東直走, 再過馬路, 當走到前面最接近河邊的地方便到了。沿途我們看見一些打扮前衛的人, 包括一個螢光粉紅色頭髮的男子, 以及另一位穿高跟鞋的男子, 看上去可能未必每個人都接受得到, 不過, 我覺得每種文化的崇拜者及擁護者, 都得要「中毒」才可感受當中的吸引之處。就像電車男愛漫畫及打電玩一樣, 如果完全不接觸動漫的話, 根本不會明白為何這群人會對此存有特別愛好。所以, 接受與否, 應該都要尊重。然而, 我認為可悲的是, 香港有些人只會「口頭尊重, 實則歧視」, 要知道「尊重」跟「接受」是兩回事來的。
當我們快要走到河邊, 看見對面的Belfast Waterfront Hall的時候, 正要準備過馬路。然而, 一個無情的司機, 很匆忙的在人行綠燈亮著的時候, 慢慢的開動座駕, 示意希望我們「急急腳」過馬路。我個人覺得這司機太沒禮貌, 成功爭取了一個壞印象給我們, 令我們都覺得, Belfast的司機都是無禮的。雖然, 我們知道那位司機可能只是時間太緊; 我們更加知道那位司機只是一個不好的例子, 並不代表全部。只可惜, 人的印象及行為, 往往從外人眼中, 由一些小動作至大行為, 都會被視為當地人的代表, 這種想法是非常合理的。他日若然我在街上被一位非洲人打傷的話, 我想, 我對非洲人的印象, 或多或少都要扣了分。要繼續反思這問題的話, 只好告訴自己, 不要讓人對自己留下壞印象, 因為這是一個永久的傷痕, 洗不清, 擦不掉。
Belfast Waterfront Hall是日關門, 我們並沒有入內參觀。只在河邊的一些椅子上, 放下沈重的背囊, 稍作休息, 順便看看河上飛來飛去的鴿子。一會兒後, Ryan卻在重新出發前, 提出一個鬼主意: 五人先放下自己的背囊, 大家猜「包剪揼」, 嬴了的自己選一個最輕的, 最後輸的, 自然要背最重的一個。結果小弟雖然是大輸家, 不過最重的一個背囊, 仍然是我自己的一個, 所以依舊沒變, 這遊戲到頭來, 對我完全沒有影響。我們決定這「交換背囊」遊戲, 進行至下一站, 即Saint Geroge’s Market。後來到了第六站的Saint Geroge’s Market, 才發現只需大概七分鐘的腳程。
市場的一角, 有一些圍欄, 養著兩隻羊羊。我即時跟牠們合照, 表示友好(雖然我還未知道牠們的名字、年齡、星座、擇偶條件等)。拍完照再走到市場中央的地方, 有歌唱表演看。人們可以隨便的坐下, 一邊進餐, 一邊看表演, 非常寫意, 的確是另一種低消費享受。
我們離開Saint Geroge’s Market, 已經差不多下午二時, 正當準備向最後一站Spires Mall進發時, 在Calhame Road與May Street交界, 看見一群花車正開始巡遊。原來這天碰巧是Gay Parade, 很多同性戀者, 甚至非同性戀者, 都在這天聚集, 高高興興的在街上跳舞歡呼。車隊上有不同的同志團體代表, 亦不乏表演者, 他們把自己的化妝成五顏六色, 豎起彩虹旗幟, 象徵著同志的色彩。我們都很歡喜的跟著隊尾走。
我的G9壞了, 不能拍下把這一刻, 我只有開動那部平日很少用的DV機拍攝影片, 以及著口水及Ryan, 用他們的相機給我拍照。DV機內的影片, 是錄在帶上, 可惜我的電腦暫時不能把帶轉為電腦檔案, 所以我在愛爾蘭的日子, 都很少出動我的DV機, 要回味這些片段, 唯有要等到回香港的時候了。
Gay Parade完結後, 我們都收拾心情, 乘坐狗仔巴返回都柏林, 正式結束是次Belfast之旅。到了都柏林的時候, 已經是晚上七時。由於我沒有屋住, 阿細的家這兩天都不方便, 所以我將會暫住Ryan家, 而行李繼續放在阿細家。
去完Belfast, 回到都柏林, 這個「散心之旅」, 並未完全地如我所願, 消除之前的不愉快記憶。可能有人會覺得我執著, 但不發生的都發生了, 痛苦記憶, 非親身經歷者, 難以明白也。但我仍要感謝小P、Winnie、口水及Ryan, 在尚未找到工作的時候, 都願意花錢與我去這個短途旅遊。
不開心的事仍留在腦, 新的抉擇亦開始成為自身困擾。當幾日前, 「KFC與設計師」之間, 開始了「兩個只能活一個」的狀態後, 我一直都未有定案, 但我強調我沒有逃避事情, 只是我不斷想也想不通, 為了尋求意見, 我找了一個「找工作經驗」比較豐富的朋友Carol聊天, 希望可以得到一些寶貴意見。
在Ryan家放下背囊後, 再休息一會, 約了Carol在Spire等。為了響應最低消費, 只好選擇了在O’Connell Street的Burger King坐下聊天。
Carol的確「交到貨」給我, 答案不會模稜兩可。有時候, 我與朋友傾談一些問題, 真的很想取得意見。雖然我最終的答案未必合乎朋友意願, 亦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 但在決定之前與朋友聊聊, 始終會放心點。一般朋友如果太尊重自己的意願, 只會給了一些「這是你的決定, 自己想吧」的答案。老實說, 這等於沒有答過。我希望取得的是主觀意見及分析, 再一次過進行收集, 然後才再自己作出決定。
我重申一次我要面對的兩個選擇的利弊:
一、KFC: 這份工作的好處, 是可以即時給我安頓。感覺上, KFC雖然工資較少, 但工作比較穩定。起碼我可以在都柏林, 繼續「順利」生活, 不用再走來走去。因為上次離開都柏林後, 的確不想再那麼快去其他鄉市「冒險」, 做一份太多未知數的工作。
二、設計師: 在愛爾蘭當上設計師, 對我來說是種意外。因為我們今年的工作假期簽證, 上面很清楚的寫著我們只可以在同一份工作做三個月。這樣的話, office工的老闆要是看看簽證, 就一定不會聘請一個只做三個月的員工了。我的受聘, 一定是意料之外。而且設計師的人工比較高, 所以都不失為一份好工作。但最大的問題是, 老闆要先試工2星期, 再簽我2年合約。並保證給我做張工作簽證, 讓我可以在愛爾蘭合法留2年工作。我覺得老闆太「口輕輕」, 因為工作簽證與工作假期簽證不同, 工作簽證的申請要求相當高, 在得到了一些在愛爾蘭居留了長時間的港人意見後, 我覺得自己並沒有資格去申請。即若2星期後, 老闆打算要我簽合約時, 工作簽證又未辦到, 我要回來都柏林的話, 何不留在都柏林, 繼續安定的做KFC?
所以, KFC未必是錯的選擇, 而我來到愛爾蘭快一個月, 都未成功安頓, 未有固定房子住, 未有穩定工作, 對我來說, 再次離開都柏林, 真的太累了。
Carol覺得, 我大可以放棄KFC, 因為這類型的工作, 其實不難找。而其他朋友在電話中的意見, 都是一半一半。我很希望快點做出決定, 再通知Canny(介紹我去KFC工作的朋友)。
離開Burger King之後, 我們繼續去Carol的家詳談。她把她的朋友Sue弄的餃子給我吃, 還有士多啤梨茶, 聊了一會之後, 我便坐巴士回去Ryan家睡覺。